国家级耗材谈判,定了!
来源:智通财经网 | 作者:臻儒在线 | 发布时间:2019-12-06 | 14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日(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09号建议的答复》(下称《1209号答复》)表示,将在国内开展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在“关于重点高值耗材国家集中采购的建议”部分,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选取重点品种实施“带量采购”的试点工作,降低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惠及百姓。

值得注意的,本次将是国家医保局行动,选取重点高值耗材品种进行带量谈判,并非各省独自选取品种谈判。同时国家医保局还表示,与药品相比,医用耗材的复杂程度更高,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医用耗材没有通用名;二是医用耗材品种规格繁多,市场分散;三是绝大部分医用耗材只能在医疗机构使用,使用人员水平直接影响医疗效果。

独家耗材品种,面临全国谈判

部分独家产品将成耗材谈判对象。

同是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下称《2538号答复》)。《2538号答复》明确表示,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探索符合药品、医疗耗材特性的招标方式。对于临床价值高、市场价格较高的独家产品或专利期产品,探索建立谈判机制,以医保报销为杠杆,促使其合理形成价格。实际上早在今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就已经明确表示要进行高值耗材医保价格准入谈判。

《改革方案》要求,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逐步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医保准入价格谈判,实现“以量换价”。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增补必要的新技术产品,退出不再适合临床使用的产品。

全国价格共享,联动降价来了

除了谈判品种,《2538号答复》还明确表示要建立全国耗材价格共享平台。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全国价格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医保支付价与招标价格联动机制。

同时,国家医保局在《1209号答复》中也表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已建立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并实现阳光采购。部分省份形成区域联盟,实现价格联动,如西部联盟(14省际联盟)、京津冀一体化联盟、三明联盟等。下一步将建立全国医用耗材监控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此外,近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也强调,促进全国价格联动。上述通知要求,依托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公共采购市场,统一编码、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价格全国联动。

耗材两票制有变化

除了集采谈判消息,国家药医保局还公开了两票制重要信息。在《1209号答复》中,国家医保局在“关于两票制的建议”部分表示:2016年12月,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

实施以来,起到了规范流通市场的作用,加快了流通领域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但是,考虑到高值耗材与药品之间巨大的差别及其临床使用和售后服务的复杂性,关于高值耗材“两票制”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对于高值耗材两票制具体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国家医保局没有做出详细答复。据了解,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指出,要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2018年3月20日,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表示要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此外,7月31日,国务院印发的《改革方案》也明确表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据相关统计,全国有25省已开始或全面实施耗材两票制,仅剩6省市未发布相关政策。